一、 為何要訂立書面合同?
合同是平等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行為的協(xié)議。一方發(fā)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對方作出同意的承諾,合同即可成立。將合同內容落入字里行間便形成書面合同,其意義在于:1、書面合同記載著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產物,可明確各方權利、義務與責任,為履行合同和解決糾紛奠定基礎;2、書面合同記載著標的物質量、數量、規(guī)格、價款,以及履行時間、地點等內容,是全面、適當履行合同的基本依據;3、解決糾紛時,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當事人必須提供證據證實己方主張,書面合同是最有力證據之一。
二、如何訂立書面合同?
訂立書面合同的方式有:1、使用合同范本。合同范本是為指引當事人訂立合同,國家機關根據交易慣例而制定的示范文本,當事人直接填寫空白條款或者選擇現(xiàn)成條款即可;2、使用自制合同。當事人可根據企業(yè)性質和交易形勢自行制定合同文本,不僅可提高交易效率,還可預置利己條款,但不得利用合同事先免除己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3、臨時書寫合同。因每筆交易的標的、質量、數量、價款存在較大差距,臨時書寫合同不失為明智之舉,由律師代為草擬、審查合同則是事半功倍。
三、合同包括那些條款?
合同條款承載著各方權利、義務與責任,意義相當重大!合同內容由當事人自由協(xié)商,協(xié)商一致后便形成合同條款,一般包括:1、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2、標的;3、數量;4、質量;5、價款或報酬;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7、違約責任;8、解決爭議的方法。就買賣合同而言,具備1、2、3、5項,合同即可成立,其他條款由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或者適用法定標準。為避免爭議,應力求條款完備、內容簡潔、言語清晰。
四、合同訂立之前,應做那些工作?
為防范交易風險和實現(xiàn)安全營利,合同訂立之前應當做到:1、認真選擇交易對象,其經濟實力和信譽程度直接決定合同能否順利履行;2、通過行政機關、網絡報刊、知情人士等渠道,了解對方的財產狀況、履約能力、誠信程度;3、不能輕信信誓旦旦的承諾和夢想一本萬利的生意,獲利極為容易的交易必然暗藏隱患;4、認真衡量自身履約能力、融資能力和防范風險能力,否則喜簽訂單、苦于履約;5、向律師咨詢交易的合法性與風險性,違法交易可能勞而無獲或者利益基礎不牢固。
五、如何辨別和證實對方工作人員身份?
企業(yè)工作人員的經營行為屬于職務行為,由企業(yè)承擔民事責任。然而發(fā)生糾紛時,對方往往否認其與某人之間存在隸屬關系,此人亦資不抵債或逃之夭夭,債權人相當被動。以下策略可以避免此類尷尬:1、與該人員經濟往來時,應由其所在單位出具授權委托書,明確記載權限范圍與起止日期;2、該人員簽訂合同或出具收據、欠條時,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3、出現(xiàn)身份不明情況時,應當通過補充協(xié)議、備忘錄、書信、錄音等方式固定此人身份;4、查看、留存此人身份證、工作證等資料,為必要時向其主張權利奠定基礎。
六、如何預防欠款糾紛?
欠款預防機制應當貫串始終,而不應臨陣磨槍、臨時抱佛腳!企業(yè)可以做到:1、掌握合同起草權,在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前提下,預置利己條款;2、爭取擔保,欠款不能清償時,由保證人承擔清償責任,或拍賣、變賣抵押物優(yōu)先受償;3、盡量采取先款后貨方式或者先定金后發(fā)貨的交易方式,必須采用先貨后款方式的,應當固定和保存交接手續(xù);4、有證據證實對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喪失商業(yè)信譽時,應當中止履行,要求對方提供擔保;5、關注債務人財產狀況與變動,為訴前財產保全和強制執(zhí)行奠定基礎。
七、擔保有幾種形式?
擔保是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實現(xiàn)債權的法律措施。方式包括:1、第三人提供保證,債務不能履行時,由保證人承擔責任;2、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房屋、車輛、股票、債券,設定抵押或質押,債務不能履行時,以變賣、拍賣抵押物或質押物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3、留置債務人動產迫使其履行相應債務,期滿仍未履行的,債權人以變賣、拍賣該動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4、爭取債務人交付定金,如其違約將喪失定金。
八、企業(yè)如何應對欠款糾紛?
追償欠款,令人頭疼心煩、苦不堪言!企業(yè)至少應當做到:1、梳理現(xiàn)有證據能否證實欠款事實,如不能證實,必須補充調查新證據;2、通過互抵債務、放棄追究違約責任、接受對方生產要素、有價證券、個人物品等方式促成協(xié)商與調解;3、債務人人去樓空時可能涉嫌合同詐騙,應當及時報案并提出民事賠償要求;4、通過專業(yè)調查公司,了解債務人的人員、資金、財產等情況,為訴訟奠定基礎;5、向律師尋求對策,其合理化建議有利于欠款清償,必要時可以代理提起訴訟。
九、如何解決“三角債”?
乙欠甲債、丙又欠乙債,三者之間形成“三角債”,當乙不向丙追償債務致使甲的債權不能清償時,甲可以行使代位權,直接向丙主張權利。具體包括:1、提起代位權訴訟,法院判決丙直接向甲履行清償義務;2、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禁止丙直接向乙履行債務,防止乙受償后轉移、隱匿財產;3、未提起代位權訴訟,但執(zhí)行程序中發(fā)現(xiàn)乙對丙享有到期債權的,法院可以通知丙向甲履行。
十、出具或持有欠條、收據,應注意什么問題?
欠條與收據是債權人主張權利、提起訴訟的重要證據,持有人和出具人必須注意:1、交貨、付款、欠款時必須要求對方出具字體清楚、內容簡潔的書面手續(xù);2、清償時限屆滿后,訴訟時效開始計算,債權人應當及時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以防超過訴訟時效;3、向對方還款還物時,應當同時收回或銷毀欠條;4、部分清償或合同變更需要出具新手續(xù)時,應當收回原手續(xù),防止二者變成并列關系。
十一、什么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合同關系消滅的行為,包括以下情形:1、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合同事先約定解除條件的,條件具備時一方可以解除合同;3、出現(xiàn)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時可以解除合同;4、一方出現(xiàn)拒絕履行、遲延履行等嚴重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時,對方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可以根據履行情況與合同性質要求對方承擔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責任。
十二、什么是合同詐騙?
對方貌似實力雄厚、實則外強中干,為成功詐騙早已設好圈套,收貨或者取款后資不抵債或銷聲匿跡,受害人應當意識到對方可能涉嫌合同詐騙。合同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包括: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繼續(xù)簽訂和履行合同的;4、接受對方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擔保財產后逃逸的;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財物的。
十三、解決民事糾紛有幾條途徑?
在紛繁復雜的社會關系中,因觀念、道德、利益沖突,與人發(fā)生糾紛在所難免。選擇高效、快捷解決途徑實為明智之舉!具體包括:1、協(xié)商。雙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協(xié)和讓步,解決糾紛。該方法快捷簡便、心平氣和,但應以書面方式記載協(xié)商內容。2、調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當爭議各方失去對話基礎,尋求第三方調解實為高明選擇。3、仲裁。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仲裁一裁終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4、訴訟。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后屏障。
十四、現(xiàn)行法律對訴訟時效如何規(guī)定?
訴訟時效是權利經在法定期限內不行使,產生權利喪失的制度。《民法通則》對訴訟時效有以下規(guī)定:1、普通訴訟時效是兩年,自知道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時計算;2、身體受到傷害、出售不合格產品未聲明、延付或拒付租金、寄存物品丟失或損害四種情況,訴訟時效為一年;3、因主張權利、對方同意、提起訴訟三種行為引起時效中斷,時效重新計算;4、超過訴訟時效將喪失勝訴權,債權人應當高度重視。
十五、欠款經過兩年,就不能討要了嗎?
這是對訴訟時效制度的誤解!訴訟時效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交易雙方簽署對帳單、還款協(xié)議,或者一方出具收貨單、借據、欠條等手續(xù)只能證實雙方權利義務產生。此時權利尚未受到侵害,訴訟時效自然不能計算,更談不上兩年之后就不能主張權利。但履行期限屆滿后,債務人仍未履行義務或者明示拒絕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開始計算,權利人應當及時行使權利,以防訴訟時效超過。
十六、如何搜集、保存和運用證據?
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故證據意識必須貫串于日常經營活動之中。1、訂立、履行合同盡量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口頭協(xié)議和“君子協(xié)定”將承擔舉證不能的風險;2、口頭訂立或變更合同后,應當及時采用書信、備忘錄、會議紀要、錄音、錄相等方式補充與完善證據;3、合同書、欠條、收據等文書資料應當專人整理與保管,防止人事變動導致證據遺失;4、遵循舉證時限,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提交證據材料。
十七、起訴債務糾紛,應當交納多少案件受理費?
案件受理費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按比例分段累計交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至10萬部分按照2.5%;超過10萬至20萬部分按照2%;超過20萬至50萬部分按照1.5%;超過50萬至100萬部分按照1%;超過100萬至200萬部分按照0.9%;超過200萬至500萬部分按照0.8%;超過500萬至1000萬部分按照0.7%;超過1000萬至2000萬部分按照0.6%;超過2000萬部分按照0.5%交納。一審案件受理費由原告預交,二審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預交,審理終結時由敗訴方全部或者按比例負擔。
十八、如何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
一方拒不履行生效法院判決或者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以下問題需要注意:1、雙方或一方為公民的,應當在1年內申請;雙方均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在6個月內申請;2、遞交執(zhí)行申請書,由一審法院受理并實施強制執(zhí)行;3、交納執(zhí)行申請費,執(zhí)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的,按比例分段累計交納;4、提供被執(zhí)行人財產線索,有利于判決順利執(zhí)行。
十九、聘請律師,你清楚以下問題嗎?
幾乎每家企業(yè)都曾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和訴訟代理人,但以下問題可否清楚?1、一定要到正規(guī)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法律事務所、法律研究中心、法律咨詢中心均非正規(guī)律師事務所;2、律師必須持有司法部頒發(fā)的“律師執(zhí)業(yè)證”,可以通過當面查驗證件確認,無此證者絕非律師;3、律師應當認真負責、客觀理性,信誓旦旦、輕許承諾、包攬訴訟的律師與社會閑散人員決對不能輕信,更不能聘請;4、律師的能力、專業(yè)、經驗、態(tài)度是決定聘請與否的主要因素,其年齡、級別、頭銜、資歷是次要因素。
二十、律師對企業(yè)決策、經營、管理有何益處?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經營決策與解決糾紛無不需要法律指引和調整。而律師是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專業(yè)人士,其知識專業(yè)、經驗豐富、技能嫻熟,為企業(yè)提供法律服務可實現(xiàn)營利合法、高效、安全、暢通。服務內容包括:為企業(yè)日常經營決策提供法律建議;草擬、審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見書;參與談判、調解、仲裁、訴訟;分析評估交易風險,制定風險防控體系;進行法律培訓、提供所需法律資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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