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西都市報訊(雙流檢記者熊浩然)昨日,記者從雙流檢察院了解到,20多歲的男子譚某參加完聚會,載一女同鄉(xiāng)回家途中,借酒對其實施性侵。事后,因不能滿足受害人的經(jīng)濟索賠,他撥打了110。
今年8月27日,在武侯區(qū)金花鎮(zhèn),來自宜賓在成都打工的譚某應邀參加同鄉(xiāng)會。當晚11點多聚會結(jié)束后,他主動要求送一同參加聚會的王霞(化名)回家。
王霞家住雙流九江鎮(zhèn),譚某載著她駕駛摩托車行至雙流雙楠大道時,以休息為名,將摩托車?吭诼愤!八f喝了酒有點累,要休息下,就把我?guī)У搅伺赃呉粋偏僻的綠化帶。”王霞說。
接著,譚某不顧王霞的反抗,強行與其發(fā)生了性關系,“我拼命反抗,但他是男的,架不住他力氣大!
事后,譚某沒有離開,王霞撥打了弟弟的電話,聲稱自己被譚某強奸了。隨后,王霞的弟弟和女朋友趕到現(xiàn)場,得知事發(fā)經(jīng)過后,王霞一方提出6000元的賠償要求,并要求譚某當晚支付一半。
譚某則表示,自己一時間沒辦法湊出這么多錢,希望能夠以按揭的方式每月支付償還,王霞不同意,并堅持要求譚某立刻賠償3000元。
經(jīng)過一個多小時的協(xié)商,雙方始終無法達成一致,譚某覺得自己被敲詐了,于是主動撥打了110。
據(jù)了解,譚某系王霞妹妹的同學,在參加同鄉(xiāng)會之前,兩人已經(jīng)互相知曉,但并不熟悉。譚某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雖然悔恨犯下的錯誤,但他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強奸。“他說對方是半推半就!必撠煷税傅臋z察官說。
目前,譚某因涉嫌強奸已被雙流檢察院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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