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房屋是否屬于共同財產(chǎn)還是個人財產(chǎn)?
律師解答:對于房屋是否屬于共同財產(chǎn),以及如何進行分割,主要是會出現(xiàn)以下幾種情況來判斷和處理:
1、夫妻雙方婚后出資購買的房屋,并取得房屋產(chǎn)權,因為房屋是在婚姻存續(xù)期間內取得,因此不論房產(chǎn)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chǎn)。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chǎn)證,該房屋是婚前財產(chǎn)。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chǎn)證,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chǎn)。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chǎn)。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于個人婚前財產(chǎn),那么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chǎn)。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產(chǎn)證的,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對于此種情況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石家莊在線律師認為,房產(chǎn)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并不是意味著婚后取得房產(chǎn)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后財產(chǎn),還是要將財產(chǎn)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后兩部分進行分割。畢竟,財產(chǎn)權益在婚前簽訂購房合同后就已經(jīng)取得,房產(chǎn)證是婚前訂立的購房合同及付款行為的結果而已。
5、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chǎn)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對這種情況,如果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另一方的前提下,只能是認定為房產(chǎn)證上的一方人的婚前個人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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