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公布七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
作者:陳海發(fā) 冀天福 劉耀強
為切實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規(guī)范勞動市場秩序,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維護農(nóng)民工的合法權益,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19日向社會公布7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的判決結果。
河南高院公布的7起案件判決結果:12月19日上午,駐馬店市驛城區(qū)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劉全得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依法判決被告人劉全得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0元;7月3日,湯陰縣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劉有河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8月9日,駐馬店市驛城區(qū)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黃心四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9月10日滑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龐國立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10月12日,駐馬店市驛城區(qū)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劉冬梅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10月30日,焦作市解放區(qū)人民法院認定被告單位河南神州康達科技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被告人王影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11月16日,駐馬店市驛城區(qū)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蘭根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
據(jù)介紹,河南法院已經(jīng)第四次開展集中清理拖欠農(nóng)民工工資案件活動,審結和執(zhí)結此類案件近9000件,為23000余名進城務工人員追回勞動報酬4億多元,有力維護了農(nóng)民工的合法權益,受到廣大農(nóng)民工和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
19日上午,河南高院院長張立勇從鄭州趕到駐馬店市,旁聽駐馬店驛城區(qū)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審理的被告人劉全得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庭審后,張立勇邀請參加旁聽的有關農(nóng)民工、省人大代表、省政協(xié)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就如何為農(nóng)民工討薪問題進行座談。座談中,張立勇認真聽取了大家對法院開展集中清理農(nóng)民工案件活動的看法和建議。他強調,全省法院要進一步加大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行為的刑事打擊力度。要看到農(nóng)民工拿不到工資背后給社會帶來的各種弊端和潛在的社會問題,帶著對農(nóng)民工的深厚感情,為農(nóng)民工撐腰,幫助他們拿到自己的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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