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貿易 |
|
|
國際許可合同的種類 |
出處:法律顧問網(wǎng)·涉外coinwram.com
時間:2010/12/8 13:44:00 |
按照不同的標準,可以將國際許可合同作不同的分類。 (一)按照國際許可合同項下所轉讓的技術屬性,可以將國際許可合同作以下分類: 1.專利技術許可合同.即許可方將其已獲專利的或享有轉讓權的技術使用權,在一定條件下轉讓給被許可方,被許可方取得該項技術的使用權,并向許可方支付專利技術使用資的協(xié)議。 2.版權技術許可合同。即許可方將其已獲版權的或享有轉讓權的技術使用權,在一定條件下轉讓給被許可方,被許可方取得該項技術的使用權,并向許可方支付版權技術使用費的協(xié)議。 3.專有技術許可合同。即許可方將其專有技術的使用權或其所享有的可轉讓的專有技術的使用權,在一定條件下轉讓給被許可方,被許可方取得該項技術的使用權,并向許可方支付專有技術使用費的協(xié)議。 (二)按照國際許可合同項下所轉讓的技術是單一屬性的技術,還是多種屬性的技術,可以將國際許可合同作以下分類: 1.單一屬性技術許可合同。即許可方所轉讓的僅是單一屬性技術,被許可方僅為其所取得的單一屬性技術的使用權,向許可方支付技術使用費的協(xié)議。這里,作為單一屬性技術許可合同客體的技術,可以分別是專利技術、版權技術或專有技術。但是,這些種類的技術不能同時作為同一單一屬性技術許可合同的客體。 2.多種屬性技術許可合同。即許可方所轉讓的是包括兩種或兩種以上屬性的技術,被許可方要為其所取得的各種屬性的技術使用權,向許可方支付技術使用資的協(xié)議。常見的多種屬性技術許可合同是專利技術+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ㄈ┌凑諊H許可合同項下所轉讓的技術是否附帶商標的轉讓,可以將國際許可合同作以下分類: 1.不附帶商標轉讓的許可合同。即許可方僅向被許可方轉讓技術,而不轉讓商標,被許可方僅就其所取得的技術使用權,向許可方支付技術使用費的協(xié)議。 2.附帶商標轉讓的許可合同。即許可方不僅向被許可方轉讓技術,而且還轉讓商標,被許可方要為其所取得的技術和商標的使用權,向許可方支付使用費的協(xié)議。 。ㄋ模┌凑諊H許可合同項下所轉讓的技術使用權大小,可以將國際許可合同作以下分類: 1.獨占許可合同(exclusivelicencecontract)。即當事人之間達成的,規(guī)定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內,被許可方從許可方取得對所轉讓的技術獨占使用權,許可方承諾在此地域和期限內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同樣技術,而且許可方自己在此地域和期限內也不得使用同 樣技術制造和銷售產品的協(xié)議。 2.排他許可合同(solelicencecontract)。即當事人之間達成的,規(guī)定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內,被許可方從許可方取得對所轉讓的技術排他使用權,許可方承諾在此地域和期限內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同樣技術,但許可方自己則仍有權在此地域和期限內使用同樣技術制造和銷售產品的協(xié)議。 3普通許可合同(simplelicencecontract,亦稱nonexclusivelicencecontract)。即當事人之間達成的,規(guī)定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內,被許可方從許可方取得對所轉讓的技術普遍使用權,但許可方在此地域和期限內仍有權:(l)自己使用同樣技術制造和銷售產品;(2)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同樣技術的協(xié)議。 (五)按照國際許可合同的被許可方是否具有分許可權,可以將國際許可合同作以下分類: 1.無分許可權的許可合同。即當事人之間達成的,規(guī)定被許可方僅從許可方取得對所轉讓的技術使用權,但被許可方無權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同樣技術的協(xié)議。 2.有分許可權的許可合同。即當事人之間達成的,規(guī)定被許可方不僅從許可方取得對所轉讓的技術使用權,而且被許可方還有權將其所得到的技術使用權再向第三方轉讓的協(xié)議。這里,分許可權的設定可以是無條件的,也可以是有條件的。 (六)按照國際許可合同項下的技術轉讓是單向的,還是雙向的,可以將國際許可合同作以下分類: 1.單向許可合同。即當事人之間達成的,規(guī)定一方當事人是有義務向對方轉讓技術的許可方,而另一方當事人是有義務向許可方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被許可方;雙方當事人不能同時既是許可方,又是被許可方的協(xié)議。 2.交叉(或稱“互相”、“雙向”)許可合同。即當事人之間達成的,規(guī)定雙方當事人相互向對方轉讓技術,并互為許可方和被許可方的協(xié)議。此種國際許可合同在實踐上所見不多,因為通常只是在有特殊關稅的當事人之間,才能達成此種許可合同。
(聲明:本站所使用圖片及文章如無注明本站原創(chuàng)均為網(wǎng)上轉載而來,本站刊載內容以共享和研究為目的,如對刊載內容有異議,請聯(lián)系本站站長。本站文章標有原創(chuàng)文章字樣或者署名本站律師姓名者,轉載時請務必注明出處和作者,否則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
上一篇: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管理辦法
下一篇:國際許可合同的主體和客體
|
|
在線咨詢 |
|
聯(lián)系我們 |
電話: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號:373036737
郵箱:373036737@qq.com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