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貨物應納稅額,應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規(guī)定的稅率計算,不得抵扣任何進項稅額[僅就 海關 計算代征增值稅而言,并非進口方支付的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固定資產除外)不得作進項稅額抵扣〕。
組成計稅價格和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 完稅價格+ 關稅 +消費稅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需要注意的是,進口貨物增值稅的組成計稅價格中包括已納 關稅 稅額;如果進口的貨物屬于消費稅應稅消費品,則其組成計稅價格中還應包括已納消費稅稅額。
進口貨物適用的稅率同納稅人銷售貨物的稅率相同。進口貨物應由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或其代理人向 報關 地 海關 申報納稅;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稅,連同關稅一并計征。
例如,永盈公司為 進出口 公司當月進口一批貨物, 海關 審定的關稅完稅價格為700萬元,該貨物關稅稅率為10%,增值稅稅率為17%。請計算該企業(yè)進口貨物應納增值稅額。
1、組成計稅價格=700十700×10%= 770(萬元)。
2、進口貨物應納增值稅=770×17%=130. 9(萬元)。
再如,永利進出口公司(一般納稅人)2004年1月份 報關 進口計算機600臺,每臺關稅完稅價格為4 000元, 進口關稅稅率60%。已繳納進口關稅和海關代征的增值稅,并已取得增值稅完稅憑證。當月銷售出其中的300臺,不含稅售價每臺8000元。
根據(jù)以上資料,該公司當月進口環(huán)節(jié)和銷售環(huán)節(jié)應納增值稅額的計算為:
、龠M口環(huán)節(jié)應納稅額=(4 000+4 000× 60 %) × 17 %×600=652 800(元)。
、阡N售環(huán)節(jié)應納稅額=8 000×17%×300一652 800=-244 800(元)。
當月銷項稅額小于進項稅額,不足抵扣,其差額244 800元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扣,本期應納增值稅額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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