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31歲的秦榮20年前和姐姐弟弟一起隨母親從貴州來到江蘇省江陰市,繼父趙祥是工廠的一名普通工人,雖然家境貧寒,但是對三個孩子視如己出,因此一家四口其樂融融。然而2007年6月13日的一個意外,讓這個貧困的家庭陷入了困境。
2007年6月12日,秦榮經朋友介紹到江陰某印染廠工作,雙方口頭約定第一個月工資為900元,第二個月起每月工資標準為1000元,但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豈料,上班第二天,秦榮不慎被放在地上的布料絆到,撞到墻的棱角上,當時他手持剪刀,左眼被剪刀戳到,嚴重受傷。事故發(fā)生后,工廠老板及時將秦榮送往醫(yī)院進行治療,動了二次手術,所有費用都是由工廠老板支付。但是住院二十多天,花去一萬多元治療費后,工廠老板就不愿再付錢了,由于秦榮的家人拿不出錢治眼睛,于是同年7月7日,秦榮只能自行出院。秦榮眼睛受傷無疑對這個貧困的家庭是雪上加霜,但是總不能眼睜睜看著兒子的眼睛瞎掉,于是繼父趙祥找到工廠老板,向老板索要工傷賠償一百萬元。工廠老板認為秦榮家人是獅子大開口,秦榮剛到企業(yè)上班,沒有為企業(yè)作出過任何貢獻,而且眼睛受傷也是自己不小心造成的,因此只肯作出適當的補償,拒絕百萬賠償。
2008年3月17日,江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秦榮的受傷事故為工傷。同年7月4日,無錫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秦榮的傷殘程度為七級。同年8月26日,秦榮向江陰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后因不服仲裁委的裁決,于11月10日向江陰法院起訴,索要各項賠償共計116萬余元。江陰法院審理后認為雙方雖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存在的是事實勞動關系,最終法院根據各項賠償標準,判決企業(yè)賠償秦榮19.4萬余元,并解除雙方勞動關系、終止雙方工傷保險關系。秦榮不服一審判決,向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近日,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了原判。(文中人物均為化名)中國法院網 李萍 居敏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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