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需要注意的四個問題
民間借貸在我國是允許的,我國民法通則第九十條規(guī)定:“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泵耖g借貸往往產生于親朋好友或者有特殊關系的人與人之間,因借貸而造成資金損失或者親朋陌路的情況時有發(fā)生。常有朋友因被債務困擾而來咨詢,為了避免將來發(fā)生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出借方(也稱貸款人)只要在出借之前把握好以下幾個關鍵環(huán)節(jié),對將來實現(xiàn)債權一定會有充分保障。
一、簽訂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書面約定。其主要內容應包括金額、幣種(根據(jù)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凡合同中無特殊約定的,均以人民幣為結算貨幣)、利率、期限、用途和還款方式等。在民間借貸過程中很少有人簽訂正式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往往被簡化為借條,只要借條中能體現(xiàn)出借貸的內容,借款合同關系也是成立的。借貸雙方無論是怎樣的關系,出一份書面的借條還是很有必要,既然借條都出具了,那么在借條中再多寫幾行字,把還款期限(如無還款期限的約定,則允許借款方隨時返款)、利率等約定一下,這樣就可以避免將來產生很多無謂的麻煩。
二、怎樣約定利率和計算利息
利率的約定是借貸雙方達成協(xié)議的重要內容之一,很多民間借貸帶有一種投資性質在里面,如果利率約定不清,則容易影響投資的效果和期望。《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二百一十一條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但是,如果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沒有還款,那么從還款到期日開始計算,也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所以,在訂立借款合同時,明確利率是十分必要的。
雖然我國法律允許民間借貸可以約定一定的利率,但是利率的約定一定要符合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否則,一旦發(fā)生糾紛,出借方極有可能因此造成損失。關于利率的約定,我國法律已有較為明確的規(guī)定,如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二款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蔽覈嚓P的司法解釋也進一步明確上述規(guī)定,即民間借貸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我國法律雖然將民間借貸合同設定為合法的民事行為,雙方當事人在借貸過程中本著自愿原則有高度的自治性,但是,一旦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上述規(guī)定的限度,我國法律對超出部分的利息將不予保護。
在民間借貸中,我們經常遇到事先扣除利息的現(xiàn)象。表面看,出借方先將利息收回好象保護了自己的利益,其實該做法直接損害的就是出借方的利益(如果出借方有投資的目的)。合同法第二百條規(guī)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應按照實際借款數(shù)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所以,事先扣除利息實際等于減少計算利息的本金。
在民間借貸中,出借方特別要注意不要出現(xiàn)復利的計息形式。有的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沒能按照約定收回全部本金,便將以前拖欠的利息計入本金,再次貸給借款人并計算利息,這種做法就是人們俗稱的“利滾利”。我國法律明令禁止這種行為,如果發(fā)現(xiàn)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只返還本金,不支持利息。由此可見,計算復利一旦發(fā)生法律糾紛,吃虧的只能是出借方。
另外,合同到期時如發(fā)生借款方不能按照約定全部返還本息的情況時,一定要對所償還的款項進行說明或者同出借方協(xié)商一致,明確所還款是利息還是本金,否則,所還款項按照先歸還利息,后歸還本金的方式計算。如果先歸還本金,則拖欠的利息部分不能再計息,如果先歸還利息,則拖欠的本金部分可以繼續(xù)計息。
三、擔保很重要
擔保是出借方為了保障履行債權而采取的一種有效的法律措施。有了擔保,將來實現(xiàn)債權才能有更好的保證。在民間借貸中,常見的擔保形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保證擔保,一種是抵押擔保。
1、關于保證。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擔保的范圍一般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保證擔保又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兩種。凡在保證中沒有特別約定的,擔保人均按照連帶保證承擔責任。兩種保證的區(qū)別主要在于何時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就民間借貸而言,一般情況都是設立連帶保證,只要擔保人具有履行債務的能力,出借方基本上就能實現(xiàn)債權。
在民間借貸中,經常發(fā)生與擔保有關的錯誤是混淆了保證人和中間人的概念,其實,二者有著本質的區(qū)別。保證人將來對債務的履行要承擔法律責任,而中間人只是起著介紹、見證的作用,將來對債務的履行不承擔責任。如果在借款合同中錯用了上述兩個名稱,在法律上將會產生兩個截然相反的后果。
設定擔保的債權,債權到期時一定別忘記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因為擔保是有時效約束的,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下簡稱擔保法)第二十六條對連帶保證責任除斥期間的規(guī)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所以,及時主張權利,也是實現(xiàn)債權的一種保障方式。
2、關于抵押。
抵押是指債務人不轉移對財產占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民間借貸常見的抵押一般是車輛和房屋,我國法律對這兩種財產抵押有明確的規(guī)定。擔保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以車輛、房屋抵押的,必須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F(xiàn)實中,經常有出借方因沒有要求擔保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而導致抵押合同無效。根據(jù)相關的司法解釋規(guī)定,在主合同(借貸合同)有效而抵押合同無效時,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由此可見,民間借貸在采取抵押擔保時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履行相關手續(xù),避免因擔保合同無效而喪失債權的全部實現(xiàn),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抵押需要辦理登記手續(xù)的,除了車輛和房屋外,還有土地使用權、林木、航空器、船舶以及企業(yè)的設備和動產等等。另外還要注意,不是什么財產都可以設定抵押的,比如土地所有權,宅基地,被依法扣押、監(jiān)管、查封的財產,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yī)療衛(wèi)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等財產就不得抵押。
3、其他的擔保方式。
除上述兩種民間借貸中比較常見的擔保方式外,根據(jù)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民間借貸還可以采用質押等擔保方式。質押一般是指動產質押,是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除了動產質押外,還有權利質押,比如專利權、商標專用權中的財產權,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等。
四、不要忽略訴訟時效
借款到期不還是出借方最擔心的事情,不能及時回款有時是借款人沒有了償還能力,有時是借款人有償還能力而拒絕償還。那么依法解決借貸糾紛是出借方最后主張權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最好辦法了。如果采用了依法解決借貸糾紛的方式,就一定不要忽略訴訟時效的重要性。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往往有特殊的關系,出借方有時礙于情面或者考慮到借款人的實際困難而沒有及時主張債權,嚴重的甚至超過了訴訟時效,喪失了得到法律保護的機會。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關于訴訟時效的問題是這樣規(guī)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只要出借方在債權到期后的兩年內向借款方主張權利,就可以使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其實訴訟時效中斷的問題解決起來并不復雜,只需要求借款人在催款單(或者借條)上簽字確定催款時間就可以了,如果借款人拒絕在催款單上簽字,那就要考慮及時訴訟,以免因證據(jù)不足而超過訴訟時效。當然,在注意借款人的訴訟時效時也別忽略了對擔保人的訴訟實效。
總之,民間借貸看似簡單,其中也涉及到很復雜的法律問題。因此,在訂立借款合同之前,最好找律師咨詢一下,以便未雨綢繆,有備無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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