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常有勞動者朋友來咨詢,用人單位因為內部調整,經(jīng)濟效益不好需要減員,或者其他原因,總之不是勞動者的過錯,要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認為很委屈,但是不知道該怎么讓用人單位給予經(jīng)濟賠償,現(xiàn)在給予一個明確的回答:
按照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jīng)濟補償金,不滿一年按照一年計算.勞動合同發(fā)頒布后不滿六個月按照半個月計算.補償金按照前12個月本人工資的平均計算. 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的,還應加付50%的額外經(jīng)濟補償金責任. 一定要注意仲裁時效的問題,自用人單位明確告知不給補償金的60天內要提起勞動仲裁,否則勞動仲裁庭不予受理.最好是在離職后60天內提起勞動仲裁.很多勞動者朋友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沒有在60天內提起勞動仲裁,導致自己權益不被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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