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回家后第二天搭乘摩托出車禍當場死亡。死者家屬、摩托車、汽車司機對死亡賠償?shù)挠嬎銟藴室庖姴灰唬率瓜嗷ネ普喚芙^賠償。10月14日,江西省遂川縣人民法院宣判了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判決郭雅泉、謝合飛各賠償黃永斌、張富香5.5萬元且互負連帶清償責任。
2009年1月,郭雅泉駕駛自卸貨車與相向而行謝合飛駕駛二輪摩托車(后載黃某)在105國道上相撞,造成黃某死亡、謝合飛受傷、二車受損的交通事故,經(jīng)交警部門認定,郭雅泉的自卸貨車車況不良,會車時未減速靠右行駛,謝合飛的摩托車車況不良、剎車不靈、駕駛時未帶頭盔、會車時未減速靠右行駛,雙方負同等責任。黃某乘坐摩托車未帶頭盔,發(fā)生車禍頭部受傷致死。
黃某死亡后除保險公司賠付11萬元以外,郭雅泉、謝合飛二人與黃某家屬對黃某死亡賠償?shù)挠嬎阋庖姴灰,家屬堅持黃某為退伍軍人,以軍人按城市居民標準計算,而郭雅泉、謝合飛二人堅持說黃某退伍在家已恢復農民身份應按農村標準計算,雙方意見不一,二人便相互推諉拒絕賠償,黃某家屬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損失。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本次交通事故經(jīng)交警部門認定,郭雅泉、謝合飛均存在交通違章行為,對本案黃某死亡的損失負同等民事賠償責任,且構成共同侵權,依法應互負連帶清償責任。受害人黃某乘坐摩托車未依法戴安全頭盔,與頭部受傷致死的結果有直接因果關系,故黃某也有責任,可適當減輕被告郭雅泉、謝合飛的民事賠償責任。黃某在事故發(fā)生前已正式退伍回到家中,已經(jīng)由現(xiàn)役軍人的身份轉換恢復農村戶口身份,按城鎮(zhèn)居民看待沒有法律依據(jù),應按農村標準計算賠償數(shù)額。黃永斌、張富香起訴要求二被告賠償因黃某死亡所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符合法律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