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隨著春節(jié)腳步的臨近,許多家庭都要例行做一個大掃除,而找專業(yè)的家政人員成了一種方便、高效的選擇。那么作為臨時雇主,對于在雇傭期間可能會產(chǎn)生的風險該如何規(guī)避呢?
保姆受傷,雇主責任逃不掉
李小姐近期很苦悶,因為她雇請的鐘點工在收拾房間的時候不慎從椅子上跌落,摔斷了胳膊,結果活兒不但要李小姐自己干,還花了好幾千元為鐘點工治病。因此,心有余悸的李小姐聲稱“以后再也不敢請鐘點工了”。
其實,像李小姐這樣的情況不是個案。早在2004年,上海徐匯區(qū)法院就開庭審理了上海首起保姆意外死亡案。案件中,死者在工作時被雇主家的碎玻璃刺傷,她隱瞞了自己的傷勢未接受及時治療,最終失血過多死亡。
法院審理認為,死者作為被告雇傭的家政服務員,其身份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確認的雇員,故死者在工作場所因從事雇傭活動而遭受了意外傷害并死亡,身為雇主的被告應承擔無過錯賠償責任。所以,即使雇主已經(jīng)提醒保姆去醫(yī)院治療,仍需要擔負一定的賠償責任。
據(jù)記者了解,《民法》、《侵權法》、《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法規(guī)中都認定消費者作為雇主,雇請家政人員從事工作時,應當對雇傭過程中被雇傭人員發(fā)生的意外事故承擔無過錯責任。
家政保險讓家政服務更“安全”
看到這樣的判決結果,想必不少消費者會對雇用家政人員多一絲擔憂,其實,只要通過家政保險,就可以轉嫁風險。
上海已經(jīng)于2004年7月1日起推出家政服務綜合保險,承保家政人員的意外傷害事故。
該保險的保險責任主要包括:(1)被保險人所雇用的家政服務人員,在雇用期間從事被保險人的家政服務工作過程中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應承擔的經(jīng)濟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規(guī)定在保險單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2)發(fā)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所支付的事先經(jīng)保險公司書面同意的有關仲裁或訴訟費用,保險公司在合同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也就是說,保險事故的理賠必須基于合同約定的雇主、雇員及工作過程中所受的意外傷害,且保險公司只是在最高賠償限額內承擔雇主所要負擔的賠償金,其余費用并不負責。如果雇主需要保險公司負擔仲裁、訴訟等費用,還需要事先得到書面同意。
如何購買家政險
家政保險一般由財險公司承保。購買方法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直接購買單獨的家政保險,此類保險的保費往往不是很貴。以某保險公司的報價為例,每份家政服務綜合保險保費35元,承擔意外傷害事故賠償額最高10萬元,意外傷害殘疾及醫(yī)療賠償額最高10萬元,無殘疾意外傷害醫(yī)療賠償額最高1萬元(免賠額1萬元),期限自合同生效起1年內有效。網(wǎng)上投保還可以優(yōu)惠5元保費。如果1年保險期間內受雇保姆發(fā)生變化,可以及時撥打指定電話申請變更。
第二種是在購買家庭財產(chǎn)保險的時候附加家政保險。但是據(jù)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按此種方式投保有時并不一定很實惠。同樣以某保險公司網(wǎng)上報價為例,保姆意外傷害險保額從1萬元至5萬元依次遞增共五檔,1萬元保額只需保費6元,最高5萬元的保額需保費28元,相比花30元保費單獨投保的家政服務綜合保險享受10萬元保障來說,性價比并不高。
而且由于如今醫(yī)療費用的上漲,一次意外事故可能造成的理賠金額不菲,給保姆一個較高的保障就很必要了。如果僅僅投保1萬元的保額,出險后雇主可能仍需自行承擔大筆賠償金,保險的作用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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