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孫思婭)草根音樂人姚天和馮丹起訴林志穎、中央電視臺和天津頂津食品有限公司,指責林志穎在康師傅冰綠茶廣告中演唱的《勝利滋味》是抄襲兩人作詞作曲歌曲《誘惑力》,并以此要求在多家電視臺及網(wǎng)站上公開道歉,賠償50萬余元。昨天,市一中院一審判決三被告賠禮道歉并賠償2萬元。
姚天和馮丹起訴稱,2004年10月,馮丹作詞、姚天作曲創(chuàng)作完成了歌曲《誘惑力》。兩人在中國音樂著作權協(xié)會和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做了版權注冊和登記,并多次在公開場合表演。2008年7月,姚天和馮丹發(fā)現(xiàn)康師傅冰綠茶在中央電視臺做廣告時所用的廣告歌曲《勝利滋味》,是對歌曲《誘惑力》使用和改編,要求三被告在多家電視臺和網(wǎng)站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經(jīng)濟損失50萬、合理開支11194元。
天津頂津公司稱,康師傅冰綠茶廣告的代言合同是由杭州頂津食品有限公司簽訂的,他們并不是廣告的制作者。中央電視臺稱,其作為廣告的播放者,已經(jīng)盡到合理審查義務,沒有侵權的故意和過失。林志穎沒有參加訴訟,也沒有向法院做出任何答辯。
法院查明,《勝利滋味》使用的曲調與《誘惑力》并無差異,只是歌詞不同。因而在《誘惑力》已公開發(fā)表的情況下,法院推定三被告對《誘惑力》旋律部分具有接觸的可能性,并確認康師傅冰綠茶廣告使用《勝利滋味》曲調的行為,侵犯了曲作者姚天權利。法院指出,天津頂津公司作為廣告的實際受益人,對廣告內容負有實質性審查義務,因而判決天津頂津公司、林志穎、中央電視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天津頂津公司向曲作者姚天書面道歉,并賠償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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