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仿冒注冊商標早就是侵犯商標權的老手法了。一個對商標權人不太好的消息是,越來越多的侵權人盯上的不僅是仿冒商標標示,而把盜竊注冊商標權當成發(fā)財的好手段。
通過各種媒體我們能發(fā)現,以不法手段竊取他人注冊商標的發(fā)案率正不斷上升。很多享有盛譽的著名商標也在被竊之列。盜竊注冊商標權的手段層出不窮,最常見的當屬公司少數股東另立公司,然后悄悄把本公司的商標轉移到自己公司名下。 那么這種未經權利人許可轉移商標權的行為具體違法商標法那條規(guī)定?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 ,除偽造商標標示等常見的侵權行為以外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也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梢姴捎盟较罗D移注冊商標權的方式竊取注冊商標權的行為被第五十二條的兜底條款所禁止。 除此之外,未經權利人許可擅自轉移注冊商標權的行為完全可能觸犯《刑法》。有人認為,《刑法》中的盜竊罪懲罰的是盜竊有形財產的犯罪行為,盜竊知識產權不受刑事處罰。 盜竊注冊商標權犯不犯罪?回答這個問題,其實不需要去翻《刑法》中對盜竊罪的定義。商標局受理注冊商標權轉移申請必須審查轉讓方和受讓方的書面同意。所以擅自轉移注冊商標權免不了偽造注冊商標權利人公章的行為。而《刑法》第二百八十條明確規(guī)定:“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边@就從另一個側面堵死了竊取注冊商標權的通道。 實踐中一些商標權人發(fā)現注冊商標權被擅自轉移之后會提起行政訴訟,起訴商標局在商標轉讓過程中未盡審查義務。但我認為,商標局并不是鑒定部門,其審查印章和商標權轉讓申請書的能力是有限的。只要商標局對審查盡了合理義務仍然未能發(fā)現欺詐,就無法通過行政訴訟追究商標局責任,同樣也不能解決問題。 我建議,商標權人察覺注冊商標權被擅自轉移之后應當根據情況提起刑事或者民事訴訟,直接追究惡意盜竊注冊商標權人的侵權責任。權利人同時可以在訴訟請求中申請法院在認定侵權人竊取商標權事實的基礎向商標局提出司法建議,要求商標局依據法院判決裁決商標轉讓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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