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前重慶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及其手下的“三大金剛”黃代強、趙利明、陳濤。重慶六大“黑幫”“保護傘”文強被指控涉嫌犯有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強奸罪等四項罪名。
庭審現(xiàn)場,文強夫婦的表現(xiàn)截然不同:文強不斷辯稱對很多受賄款不知情,是妻子周曉亞收的,周則承認了所有受賄指控。
千萬財產(chǎn)無法說明來源
據(jù)檢察機關指控,1996年至2009年,文強先后擔任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重慶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收受賄賂1625萬元。其中,與妻子周曉亞共同受賄816萬余元。另查明,文強家庭財產(chǎn)、支出近3100萬元,能說明來源的非犯罪所得406萬元,尚有1000余萬元不能說明財產(chǎn)來源。
公訴人還指控,2007年,文強結識了1986年出生的在校大學生巫某,多次向巫某提出發(fā)生性關系的要求,遭到其拒絕后,文強采取暴力、威脅手段強行與巫某發(fā)生性行為。2008年,文強又兩次利用巫某不敢抗拒心理,在重慶五洲大酒店強行與其發(fā)生性行為。公訴人指出,強奸部分因涉及個人隱私,將不公開審理。
案情重大將庭審4到5天
針對4項指控,文強僅承認部分受賄事實。與妻子共同受賄的部分,他稱相當一部分自己不知情,是周曉亞收的,甚至沒告訴他。而周曉亞態(tài)度相反,公訴人問“起訴書對你的指控是否屬實”,周曉亞頻繁回答“屬實”,對受賄也一概承認,且表示都告訴過文強。
文強還辯稱,強奸、包庇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不是“事實”。至于巨額財產(chǎn)來歷不明罪,他自稱不知道偵查機關是如何計算其財產(chǎn)的,不好表態(tài)。
鑒于案情重大,法院預計該案將庭審4到5天。
控辯雙方
文妻律師曾是檢察官“教頭”
庭審首日控辯雙方表現(xiàn)溫和
文強案昨日開審,繼文強的辯護律師楊礦生之后,其妻周曉亞的辯護律師倪澤仁首次出現(xiàn)在媒體面前。據(jù)了解,楊礦生、倪澤仁兩人都曾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多年。
文強的辯護律師為北京市中同律師事務所主任楊礦生。資料顯示,楊礦生曾在最高檢察院工作十年,1998年“出走”成為律師,現(xiàn)為北京律協(xié)刑法專業(yè)委員會主任。
資料顯示,倪澤仁曾在公安警察院校擔任教官,在法院當過法官,在政法院校擔任法律教師,1993年調入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檢察官學院執(zhí)教,培訓全國省、市兩級人民檢察院正、副檢察長和在職高級檢察官。2001年至2003年,倪澤仁受最高人民檢察院指派,曾擔任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分管批捕、起訴的副檢察長,退休后成為專業(yè)律師。
2月1日上午,倪澤仁還在北京房山區(qū)法院代理2008年襄汾尾礦潰壩事故案,他是山西襄汾縣公安局原局長韓春喜的辯護律師。當晚,倪澤仁才趕赴重慶。
文強案庭審的第一公訴人,是謝才萍涉黑團伙案和李莊案一審的公訴人幺寧,她的職務是重慶市檢察院五分院公訴一處副處長,曾獲第三屆“全國十佳公訴人”稱號。
昨日的庭審現(xiàn)場,雙方都表現(xiàn)得相當溫和,暫時沒有出現(xiàn)李莊案庭審現(xiàn)場那種激烈的交鋒。
庭審現(xiàn)場
審張君法庭 如今審文強
昨日9時30分,文強及其妻子周曉亞等5人被押上法庭。
5人均身著便裝,未穿囚服。戴著黑框眼鏡、身穿長黑棉衣和黑褲的文強身材微胖、面容憔悴,在居中的審判椅坐下。
法庭設在重慶五中院最大的審判廳,建于1984年,可容納約200人。約9年前,“中國頭號悍匪”張君在這里出庭受審;昨日,曾因成功組織抓捕張君而聲名遠揚的文強,同樣在此受審。
文強被檢方指控4項罪名。據(jù)檢察官介紹,重慶原定去年年底審理文強案,因涉案人數(shù)眾多、案情復雜,今年1月5日檢方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要求補充偵查。直到今年1月18日,以4項罪名對文強提起公訴。其間,工作人員共審查172冊案卷材料,完成起訴書50多頁。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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